顧頡剛與《魯迅選集》注釋–文找九宮格見證史–中國作家網
要害詞:魯迅 顧頡剛 《魯迅選集》 文人來往
摘要:在國民文學出書社《魯迅選集》的注釋經過歷程中,注釋者除查閱文獻材料外,還拜訪了與魯迅著作內在的事務相干確當事人和知戀人。史學家顧頡剛曾與魯迅同事,并發生恩仇糾葛,天然在被拜訪之列。在接收拜訪及與注釋者的通訊中,顧頡剛以溫和坦蕩之心,供給了不少第一手材料;但在自家日誌中,則浮現出不盡雷同的態度和不雅點。繚繞《魯迅選集》注釋的方方面面,在汗青的明與暗、思惟的顯與隱、文本的表與里之間,折射出顧頡剛奧妙的政治和文明感觸感染,這成為考核20世紀后半期中國常識分子心態史的一個凸起個案。
在迄今各版本的《魯迅選集》中,對魯迅作品的注釋,始于1958年版。[1] 這一版《魯迅選集》由馮雪峰掌管,林辰、孫用、楊霽云、王士菁等擔負搜集、收拾、注釋和編纂任務[2],“對魯迅作品的寫作佈景、觸及的古古人物、汗青事務以及社團、冊本、報刊甚至典故、名物、方言土語、引文出處等等,盡能夠逐一加以注釋疏證”[3],共撰寫注釋5800余條,約54萬字,為魯迅作品的闡釋和普及做出了主要進獻,并為此后的注釋奠基了堅實的基本。
迄今為止範圍最年夜、介入人數最多的一次注釋,呈現在1981年版《魯迅選集》中。這一版針對1958年版注釋的缺乏,從1975年末開端,以單行本的情勢從頭編注出書魯迅作品的“征求看法本”,對此前的注釋停止修訂和彌補。“征求看法本”破費了大批的人力、物力、財力,查閱舊的報刊材料,拜訪當事人和知戀人,先后有近200人餐與加入了注釋任務。[4] 在此基本上,國民文學出書社于全國性留念魯迅百年生日的1981年出書了16卷本《魯迅選集》,注釋總數達23000余條,240萬字擺佈,較1958年版增添三倍以上。[5] 與1958年版比擬,“征求看法本”的注釋者行走全國各地,拜訪了更多確當事人和知戀人。此中,曾與魯迅同事、并發生恩仇糾葛的史學家顧頡剛,天然在被拜訪之列。與盡年夜大都當事人和知戀人分歧,顧頡剛不是魯迅的親朋門生,在和魯迅的來往中,表現更多的是“怨”,而非“恩”。顧氏少少涉足文學範疇,不曾介入20世紀二三十年月任何一場文學論爭,尤其是產生在右翼文學外部的論爭。新中國成立后,顧頡剛和魯迅的牴觸,已屬于陳年往事,更具有私家恩仇的性質。[6] 並且跟著此中一方的較早離世,不致于延續到20世紀50年月以后,也不會激發分歧群體或統一群體外部的分歧宗派之間空費時日的劇烈沖突和殘暴斗爭(如馮雪峰和周揚、夏衍)。是以,顧頡剛在解答《魯迅選集》注釋者提出的各類疑問時,較少遭到實際原因的牽扯,也不為右翼外部的宗派斗爭等汗青遺留題目所擺佈,可以或許避實就虛地供給第一手材料,心態較為坦蕩溫和。不外,這只是題目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坦蕩溫和的心態重要表現在顧頡剛接收拜訪或與注釋者手札往還這些絕對公然的場所,在日誌等私家性文本中,則浮現出與之不盡雷同的態度和不雅點。盡管兩人的紛爭在魯迅分開廣州、假寓上海之后已告一段落,但魯迅在20世紀中國政治、思惟和文明範疇簡直無處不在的影響力,使“獲罪于魯迅”成為顧頡剛后半生無法解脫的宏大暗影,并不竭遭受實際事務的安慰,畢生難以放心。這些感觸感染均一點一滴地記載在《顧頡剛日誌》之中。由此可見,繚繞《魯迅選集》注釋的方方面講座場地面,在文本的表與里、思惟的顯與隱、汗青的明與暗之間,折射出顧頡剛奧妙的政治和文明感觸感染。
本文擬從兩個方面考核顧頡剛與《魯迅選集》注釋之聯繫關係,一是顧頡剛對注釋的現實進獻,二是透過分歧類型的文本之間的裂縫,不雅照料頡剛言行中的內涵牴觸與嚴重,進而透視以顧頡剛為代表的20世紀后半期中國常識分子面臨魯迅這一“文明圖騰”經過的事況的坎坷命運,浮現的復雜心態。
一
在1958年版《魯迅選集》的注釋中,對魯迅同時期人的生平,僅有很是簡單的先容,年夜都用詞謹嚴,較少停止價值評判。對人物政治態度的評判,更多浮現在對一些詳細事務和景象的注釋之中,其措辭較之生平先容,顯明直露而不留人情,政治顏色更為濃重。
在魯迅的各類作品中,觸及顧頡剛之處不少,或直書其名、直陳其事,或應用切口指代,這在1958年版《魯迅選集》的注釋中年夜都獲得了闡明。如第2卷中《故事新編·理水》注釋5:
又如鳥頭師長教師,顯然是譏諷顧頡剛——那時屬于胡適派的一個考證學家。“禹是一條蟲,鯀是一條魚”是顧頡剛在1923年所頒發的沒有任何可托依據的群情(見《古史辨》第1冊63、119頁)。這里“鳥頭”這個名字即從“顧”字而來;據《說文》,顧字從雇從頁,雇是鳥名,頁是頭。[7]
這條注釋概況上解析詞義,陳說現實,但“胡適派”這一稱呼則暗含指控。那時胡適在中國年夜陸已被打進另冊,“屬于胡適派”即包括著顯明的價值判定。顧頡剛在新中國成立后留在年夜陸,1954年起供職于中國迷信院中國汗青研討所,不屬于“敵我牴觸”中人,是以對他的評價也不像對胡適等人,決心誇大其“革命性”,措辭稍顯內斂溫和。
反而是在“文革”后期編纂的“征求看法本”《故事新編》中,相干注釋的政治顏色稍顯淡化:
又一個學者 暗指顧頡剛。他曾以適用主義的考證方式,依據《說文解字》對“鯀”和“禹”字的說明,說鯀是魚,禹是蜥蜴之類的蟲豸,否認鯀和禹的存在。下文的“鳥頭師長教師”是作者依照《說文解字》對“顧”(顧的繁體字)的說明,諷刺顧頡剛。“顧”,從“雇”從“頁”,“雇”(hù戶)是鳥名,“頁”轉義是頭。[8]
較之1958年版,“征求看法本”指出了顧頡剛立論的“可托依據”,在常識性上更為確實嚴謹。尤為凸起的是,這條注釋用“適用主義”代替“胡適派”,以歸納綜合顧頡剛考證方式的實際屬性,防止貼上“胡適派”的革命標簽。現實上,適用主義一向被視為胡適尊奉的哲學思惟,并獲得其自己的承認。[9]以適用主義定名顧氏的考證方式,內在沒有涓滴轉變,但掩蔽與敏動人物的聯繫關係,政治顏色顯明淡化。以上處置能否源于顧頡剛1971年復出,持續掌管“二十四史”及《清史稿》的標點任務,是以決心削弱批評力度,不得而知。
新中國成立后,顧頡剛于1952年7、8月間餐與加入常識分子改革,在撰寫相干資料經過歷程中“寫魯迅事”,覺得“殊難措辭”,[10]并于1956年3月11日“到許廣平處,談卅年前與魯迅師長教師往事”[11]。以上言行與1958年版《魯迅選集》的注釋任務并不相干。前者是常識分子改革經過歷程中的規則舉措,后者則應屬于小我行動。延續1958年版《魯迅選集》注釋準繩的“征求看法本”,注釋內在的事務觸及“魯迅著作中所涉確當時的人物、掌故與援用的措辭和文字,以及一切被魯迅加了括弧的用語,等等”和“因文字簡潔和為了諱忌而隱晦波折,普通讀者不易清楚的處所,略加點明息爭釋”[12],均與顧頡剛存在或多或少的聯繫關係,這使注釋者拜訪顧氏成為瓜熟蒂落之事。魯迅與顧頡剛的恩仇糾葛,重要產生在廈門和廣州時代,加上以顧氏為見證人的“女師年夜風潮”,魯迅觸及以上人事沖突的文字,散見于《華蓋集》《華蓋集續編》《罷了集》《三閑集》和《兩地書》中,這成為“征求看法本”注釋者拜訪顧頡剛的重點內在的事務。
“征求看法本”各分冊由分歧高校現實擔任,由於尚處于“文明年夜反動”時代,為表現“三聯合”的任務準繩,各高校紛紜結合工場、軍隊、公社以及商舖等構成注釋組。此中《華蓋集》注釋者簽名“天津年夜沽化工場、天津市郵政局工人實際組,天津師范學院中文系”[13],《華蓋集續編》注釋者簽名“天津拖沓機廠工人實際組、天津師范學院中文系”[14],《罷了集》注釋者簽名為:
中國國民束縛軍水兵三八〇〇一軍隊
廣州業余年夜學文藝班、寫作班
廣州魯迅留念館
中山年夜學中文系七四級師生
《罷了集》注釋組[15]
現實上,詳細的注釋任務分辨由天津師范年夜學中文系和中山年夜學中文系實負其責。在《顧頡剛日誌》中有如下記載:
中山年夜學中文系李偉江、章崇東兩君續來,看予四十年前日誌,彙集魯迅與予糾葛現實。
廣州中山年夜學注釋魯迅集之責,以此中有與予之一段疙瘩,故來拜訪,本日為第二次,予出昔時日誌示之。靜秋怕客多看予日誌,將對我有晦氣。予安然示之,彼輩亦無話說。看其所注魯迅集出書,對予作何評價。[16]
國民文學出書社王錦全、韓海明(女)來,訊問魯迅《華蓋集》中事。[17]
李偉江是中山年夜學中文系教員;王錦全(應作王錦泉)和韓海明均為天津師范年夜學中文系教員,年夜約持國民文學出書社的先容信來訪,是以被顧頡剛誤以為是該社的任務職員。除以上日誌外,保講座場地存至今的還有顧頡剛給《罷了集》注釋者的三封回信,兩封致陳則光,一封致中山年夜學中文系七四級同窗。陳則光是中山年夜學中文系教員,《罷了集》注釋構成員,但并非注釋的定稿人(《罷了集》注釋的定稿任務由李偉江承當)。委托他致信顧頡剛,源于兩人舊日的師生關系。[18] 和先生通訊,有助于顧氏解除嚴重和防備心思,充足解答注釋者的諸多疑問。從手札的內在的事務看,確切這般。致中山年夜學中文系七四級同窗,惜言如金,僅依據對方的發問扼要先容了自家在中年夜的任職經過的事況,少有施展之處。[19] 相較而言,致陳則光兩封信的內在的事務遠為詳盡豐贍。
第一封信為顧頡剛親筆,作于1975年3月25日,未就陳則光來信中提出的題目做出有用解答[20],而在開首指出:“魯迅和我的斗爭,現實上不是和我零丁的膠葛,而是北年夜里文學院傳授有英美派和法德日派的持久友好,不外到了廈年夜和中年夜,把這口吻出在我的身上而已。”[21]為此,顧頡剛推舉注釋者查閱相干檔案和報刊,并用大批篇幅具體先容了《新青年》《新潮》《語絲》《晨報副刊》《京報副刊》《古代評論》等十余種刊物及自家親歷的兩派之間的斗爭情形,以陳說現實為主,偶然流露小我情感,如“我夾在這兩派里,年夜有‘兩姑之間難為婦’的苦痛”[22]等語,但也是點到為止,盡量以客不雅安靜的語調書之。而后文以濃墨重彩專門講述法德日派魁首李石曾其人其事,踵事增華之處不少。[23] 以上內在的事務,占據全信篇幅的非常之九,直至鄰近開頭處才回回正題,提出“至于你所問的,我當再把魯的選集翻閱一遍,逐條奉答,恐須再寫兩三次信”[24]。概況上看,這封復信答非所問,但正如顧氏信中所說:“你所問的是魯和我在一九二六至一九二七年中事,我還來不及作答。只因要闡明這一年的事,便須闡明這些事的佈景,不得不牽扯到這一年以前或一年以后的事。” [25]顧頡剛供給的信息,對清楚他和魯迅之間的沖突,確切有所輔助,并非東拉西扯的閑筆。
由于第一封信未能充足解答注釋者提出的題目,幾天后,顧頡剛口述,其女記載,再次復信陳則光。[26] 第二封信剖析了自家與魯迅產生裂隙的由來,回結為以下兩點:一是跟隨胡適停止有關《紅樓夢》的考據;二是以為魯迅《中國小說史略》中《紅樓夢》人物關系表剽竊了鹽谷溫的著作,并暗示魯迅從孫伏園處得知此事。同時,還先容了中年夜時代的“候審信”事務。對魯迅在《兩地書》中將顧頡剛稱作“朱山根”,則做出以下說明:
本來據我料想,“朱”是姑蘇四年夜姓“朱、張、顧、陸”之一,“山”與我的“頡”字有關,都有“高”的意思(頡為鳥高飛,山為土崛起),“根”與“剛”的英文字母頭一個都是“K”,是同紐字。此刻想來,也許是魯迅師長教師對我跟隨朱家驊、傅斯年(山東人)的一種嘲弄。[27]
顧頡剛能否清楚魯迅應用“朱山根”一詞的真正的意圖,難以確知。上述說明固然顯示出考證的目光和精深的學養,但“索隱派”的陳跡過重,只能視為迫不得已之下的胡亂猜想了。
接到顧頡剛復信后,陳則光又于同年4月4日和5月25日兩度寫信,既表達了謝意,又就魯迅與顧頡剛及古代評論派的關系,胡適等在如何的情形下成立新月社,魯迅最憎恨陳西瀅、于女師年夜事務外能否還有其他起因,以及陳西瀅的生同等提出題目。[28] 顧頡剛對此能否再次復信解答,不得而知。陳則光4月4日信中說:“日內此間將派出兩位年青的同道往北京、上海,查閱有關材料,到北京時,他們會來造訪您白叟家的。”[29] 5月25日信中又說:“昨晚我也會面了從北京查閱材料回來的兩位同道,他們說曾幾度造訪您白叟家,并遭到熱忱的招待,看了有關日誌,清楚了好些題目,受害不淺,極為感激!” [30]陳氏信中的“兩位同道”顯然就是前引《顧頡剛日誌》中的“李偉江、章崇東兩君”,據此可證顧頡剛日誌所言不虛,確切為拜訪者供給了有用的輔助。
限于時光和精神,顧氏的復信只供給了部門信息。對注釋中的疑問題目予以更充足的解答,則須借助拜訪當面陳述。顧頡剛在拜訪中供給了復信之外的哪些信息,并為注釋者采納,可以從“征求看法本”對1958年版《魯迅選集》注釋的修訂中找到若干線索。
例如在《華蓋集續編》“征求看法本”的注釋中,多觸及魯迅與顧頡剛在廈門年夜學同事時代的部門經過的事況和彼此間的牴觸。此中《海上通訊》一篇,“征求看法本”對“這話就登在鼓浪嶼的日報《平易近鐘》上,并且曾經加以駁倒”一句的注釋如下:
據顧頡剛一九二七年一月五日“日誌”條下記:“前日《思明》報上載,林校長對人說,魯迅之走系由國粹院外部分為胡適派與魯迅派之故。閉會時,萬里(按即陳萬里,胡適派)質問,玉堂師長教師疾言厲色,概數月來,處事不伏手,積忿甚多也。”由此可見,林文慶所造的謊言,那時廈門的重要報紙都刊登了。“曾經加以駁倒”,指魯迅對這種謊言的駁倒。“幾位同事”,指林語堂、陳萬里等人。[31]
這條注釋僅見于“征求看法本”,1958年版《魯迅選集》無,1981年和2005年版亦刪往。能否出于尊敬當事人,未便表露顧頡剛未刊日誌,不得而知。也能夠是注釋者以為對《海上通訊》中該語句并無注釋的需要,是以在1981年版《魯迅選集》中刪往。2005年版延續了這一做法。現實上,注釋中對“曾經加以駁倒”和“幾位同事”的闡明,確有蛇足之感。盡管這般,這條注釋仍是可以或許表現出顧頡剛對《魯迅選集》注釋做出的進獻。《華蓋集續編》的注釋任務由天津師范學院中文系實負其責。《顧頡剛日誌》中僅記載王錦泉、韓海明來訪,并未道及向注釋者供給自家日誌等諸多細節。從這條注釋看,顯然《華蓋集》《華蓋集續編》的注釋者和《罷了集》一樣,遭到了顧頡剛的熱忱招待,甚至獲準抄寫未刊日誌,極年夜地豐盛了注釋的材源。
此外,“女師年夜風潮”“廈門年夜學‘驅趕劉樹杞’風潮”等注釋條目,也或多或少受害于顧頡剛供給的資料,限于篇幅,紛歧一舉證。
綜上可知,顧頡剛以耄耋之年,老病之軀,在通訊和拜訪經過歷程中,經由過程筆錄或口述等方法,為《魯迅選集》的注釋供給了大批線索和信息。作為一些汗青事務的親歷者和當事人,顧頡剛當真回想,各抒己見,所述雖有詳略之分,但大略秉承實在事求是的立場和態度。不外,從中仍可感觸感染到復雜的心態。在致陳則光第一封復信的開頭處,顧頡剛彌補說:“我本年已八十二足歲,耳聾、目炫、手抖、腿軟,集諸種老年病于一身。惟記憶力尚不太壞,昔時親見親聞,足供本日參考,但愿你能把魯集(注)好,也算我對國民作出一點進獻。至于我的思惟倘有分歧,亦看你們諸位痛加規戒,助我改革。” [32]這段文字可謂五味雜陳,既有對身材的朽邁病痛的感嘆,又包括著對自家記憶力和所供給資料之靠得住性的高度自負。惟結末一句,在謙遜的背后難免沉默寡言之態,表現出顧頡剛經過的事況屢次活動之后,心坎深處難以克制的嚴重感。
此外,顧頡剛還曾于1955年3月21日寫“魯迅著作編纂室信”[33],1978年5月19日寫“復旦年夜學《魯迅選集》注釋小組信”[34],均與《魯迅選集》注釋有關。兩封信未見表露,其內在的事務難以確知。復旦年夜學擔任“征求看法本”《中國小說史略》(1979年2月出書)和《魯迅日誌(1928—1936)》(1978年12月印行)的注釋任務。顧頡剛對“征求看法本”和1958年版《魯迅選集》注釋供給了哪些資料和線索,難以覆按。
二
如前文所述,與魯迅昔時的恩仇糾葛,使顧頡剛成為《魯迅選集》注釋者拜訪的對象。顧氏在拜訪和通訊等絕對公然的場所中,也可以或許做到腳踏實地,秉筆挺書,努力堅持溫和坦蕩之心,頗有史家之風。相較而言,在自家日誌中,顧頡剛的姿勢和態度則浮現出奧妙的差異。個中啟事,可堪玩味。
在魯迅平生的“怨敵”中,顧頡剛是較為奇特的一位。一方面,除中年夜時代的“候審信”外,兩人從未公然撰文展開思惟上的論爭;另一方面,兩人又各執文學與史學之盟主,專門研究上的交集也較少。但是,魯迅和顧頡剛彼此間的討厭和敵視水平,卻跨越了諸多真正的論敵,對兩人而言均可謂銘肌鏤骨。即便跟著魯迅假寓上海而暫告段落,但彼此仍念念在心。1929年5月魯迅北上探親,兩人于孔德黌舍萍水相逢。事后顧頡剛在自家日誌中加以記載,魯迅則在致許廣平信中說起。[35] 可見余波未平,心結難解。直到1936年10月魯迅往世,這段恩仇才得以告終。[36] 但是,新中國成立后魯迅在政治、思惟和文明範疇如日中天的高尚位置,使與魯迅之間的沖突,由私家恩仇上升為顧頡剛的罪孽,無從解脫,亦有力申述,乃至后半生面臨魯迅其人其事,一直難以堅持一顆平凡心。這在《顧頡剛日誌》中有具體記載。
新中國成立之初,《顧頡剛日誌》中有關魯迅的信息,多見于撰寫常識分子改革資料和餐與加入留念魯迅的運動。[37] 大略只記事務,不作評價,看不出自己的立場和態度。1963年1月22日偶看電視評劇,卻觸發了顧氏的感歎:“看《孫龐斗智》劇,瞿然想起卅余年前往事,此固廈門年夜學中,潘家洵、孫伏園輩對於我的手腕,而以魯迅為魏王者也。”[38] 1966年1月孫伏園往世,顧頡剛在日誌中評價有云:“此人平生是一小政客,慣作挑唆離間之任務。魯迅對我之冤仇,實為彼從旁搧小扇子之成果。” [39]顧氏一向將和魯迅之間的沖突,回結為一眾君子從中挑唆,對逝者作這般惡評,可見沖突事務對其形成的損害之深,時隔多年仍耿耿于懷。“文革”開端后,顧頡剛自願撰寫交接資料,此中天然觸及與魯迅的恩仇糾葛。跟著活動的不竭深刻,標題由《我與魯迅的膠葛》[40],改為《我獲罪于魯迅師長教師》[41],進而改為《我對魯迅師長教師犯下的罪惡》[42];之后又撰寫《魯迅與我的兩條道路斗爭》[43]和《反魯迅的實質》[44]等,上綱上線,不竭自污。顧頡剛在心坎深處對此也時有順從。1967年2月6日日誌中表現:“我自省,平生只要和胡適、魯迅、朱家驊三人的關系是我的年夜錯,其他時光或其他處所,我實是一個兢兢業業之人”[45];同年3月23日日誌中則誇大:“‘文革’小組中人指出我兩點:(1)反魯迅便是反共,(2)研討生十年唸書單,是為什么人辦事的。第一件不免難免提得太高,彼時魯迅是一小說家,有提高性,尚非黨員也。”[46]但自省和自貶之心仍占據優勢。1967年4月16日日誌中記錄:“看魯迅集,具見其思惟之提高,如《老音調曾經唱完》中說:‘生在現今的時期,捧著古書是完整沒有效處的了。’又說:‘中國的文明……和此刻的大眾有甚么關系、甚么好處呢?’他雖讀舊書,而能跳出來,從‘用’字著眼。我則未能,所乃至彼不滿,視我若仇。” [47]罕有地從自家身上尋覓形成與魯迅沖突的緣由,足見這場活動對顧頡剛心坎震動之深。1969年8月26日,“看《魯迅師長教師痛斥顧頡剛》年夜字報,心境衝動,覺心旌搖搖,如船在漩渦直達,將掌不住舵,此真震動魂靈矣”[48];兩天后再次外出看觸及自家的幾種年夜字報,“冒雨往還,衣裳盡濕,固緣天熱,亦由體衰,不料高年,得此檢舉。只得向國民垂頭伏罪,夫復何言。我丁壯時出足風頭,自當有此結算,書此以志悔艾”[49]。此時的顧頡剛,憶及昔時與魯迅的恩仇糾葛,懊悔與伏罪之意,溢于言表。“文革”時代,顧頡剛反復瀏覽魯迅的各類著譯,為其終生所鮮有,個中啟事,當然是為撰寫各類交接資料作參考,如《兩地書》《集外集拾遺》等,但《逝世魂靈》《撲滅》《壁下譯叢》等譯作,當與所撰資料無甚聯繫關係。反復瀏覽,從中可見顧頡剛對魯迅其人其事念念不忘,一直難以解脫其暗影覆蓋的焦炙和苦楚。
分歧于魯迅日誌純為記人記事而作,不以別人為擬想讀者,長篇大論,如流水賬普通。顧頡剛日誌則不限于記載日常瑣事,以備自家日后查閱,而是出于史家之積習,力圖做到有事必錄,詳盡豐贍,甚至附錄剪報,企圖為一些主要事務和人物立此存照。固然不像胡適日誌明白以同時期及后世讀者為寫尷尬刁難象,難以粉飾其扮演性,但出力運營的寫作姿勢仍較為凸起。1967年末,顧頡剛日誌為汗青研討所專案組討取審查,自願中止,之后雖有恢復,但時斷時續(部門為家眷燒毀)。記至1971年9月2日,因安康緣由又中止了三年有余,直至1975年5月再度恢復。[50] “文革”后期,顧頡剛復收工作,將日誌索還,“好像老友重逢,他將舊日誌置于案頭,常常翻閱,有可彌補者即順手寫進”[51]。經過的事況了日誌的掉而復得,此次彌補,以別人為讀者的偏向更為顯明。此時的顧頡剛,掌管點校“二十四史”,重拾專門研究,加之政治活動略有消歇,不用再費時吃力撰寫交接資料,心態也較之前有所放松。在對昔年日誌的補寫中,較多觸及與魯迅及與其他當事人的恩仇糾葛,立場較“文革”初期有顯明分歧。
1973年7月,顧頡剛在1924年10月21日日誌后增添一段補記,先容女師年夜風潮中陳源(通伯)和魯迅的分歧表示,前者以同親之故支撐楊蔭榆,后者則因許廣平之故反楊尤烈,遂與陳彼此對罵;并陳說因孫伏園從中挑唆,“使魯迅以為我為通伯逝世黨,但我作文不涉時勢,故彼亦無從發泄。及一九二六年同到廈年夜,遂公然詈我矣。此一公案知者甚少,故今書之”[52]。 現實上,魯迅與顧頡剛的牴觸在任教廈年夜時代雖已呈現,但尚未公然,魯迅的不滿僅見于和友人的通訊與扳談等暗裡場所,并不存在顧氏所謂“公然詈我”。兩人公然的沖突,產生在魯迅任教于中年夜時代及告退以后。
同月11日,顧頡剛在1926年全年日誌末尾增添數千字的補記,更為詳盡地陳述了與魯迅的沖突、特殊是中年夜“候審信”事務之始末,對沖突的緣由,除君子撥亂外,還回納為魯迅婚共享空間姻不幸而形成的“準鰥夫”心思,是以視顧氏為胡適門人,不克不及相容;“至在我之故”,則是魯迅小說《阿Q正傳》譏諷“胡適之師長教師的門人”,意在諷刺顧頡剛,并在補記末尾特殊申述:
本日魯迅已為文明界之圣人,其著作普及全世界,研討之者日益多,對于彼我之膠葛必將成為研討者之一題目。倘我不在此冊空頁上揭穿,后人必將無從摸索,故委曲于垂盡之年略作體系之論述,知我罪我,聽之于人,于惟自誓不說一假話罷了。[53]
這段長達數千字的補記,是顧頡剛日誌中對與魯迅的恩仇最為詳盡的言說,辭情誠懇,也確切為后世研討這一題目供給了可貴的史料。但是,顧氏雖表現“彼之所以恨我,其故有在彼者,亦有在我者”,但重要陳說“在彼者”,所謂“在我者”則是自家為胡適撰寫《紅樓夢考據》彙集資料,由此激發魯迅的譏諷,實在仍屬于“在彼者”。這一態度,固然盡非假話,但也難言客不雅,本質上仍將形成沖突的義務回結于魯迅一方。魯迅作《阿Q正傳》,時在1921年。彼時與胡適尚無年夜牴觸,也未必熟悉顧頡剛其人,所謂“胡適之師長教師的門人們”如此,不外是和友人并無歹意的打趣家教,談不上譏諷。並且助力胡適考據《紅樓夢》者,不止顧氏一人(至多還有俞平伯),即便魯迅意在譏諷,也并非針對顧頡剛。顧氏以為魯迅借小說譏諷他,不免難免過于敏感,且將自家位置看得過重了。同時,在顧頡剛看來,自家因親近胡適而使魯迅側目,因“古史辨活動”而博得盛名,在學界可與魯迅“等量齊觀”,是以招致魯迅等人的吃醋。這生怕也是未能擺正自家地位使然。1926年8月,顧頡剛應聘廈門年夜學教職。8月25日日誌云:“我在國文系中本須講課,今改為‘研討傳授’,不用上課,甚快。” [54]僅扼要記載現實及自家心境,語焉不詳。1975年3月,在該條日誌下特地補記云:
我于今年七月一日接廈年夜聘書,自己研討所導師與年夜學傳授,本日玉堂來囑換聘書,乃是研討傳授,予駭問其故,則謂自《古史辨》出書后,學術位置突高,故稱呼亦須轉變。然自此以后,北年夜同窗側目而視,稱我為“天賦”,為“超人”,而魯迅以自己位看之高,不屑與予等量齊觀,風浪自茲而興矣。可嘆哉!
一九七五年三月,頡剛記。[55]
顧頡剛和魯迅同被廈門年夜學聘為研討傳授,但所謂“等量齊觀”,恐系顧氏一廂情愿。固然兩人“職稱”雷同,但從薪資仍可看出顯明差別。顧頡剛的月薪為240元[56],魯迅的月薪則為400元[57]。可見,顧頡剛對自家研討傳授的位置存在曲解,是以發生能與魯迅“等量齊觀”的感到,實為錯覺。學界中人,固不該論資排輩,以晚輩自居而鄙棄晚輩,更不成取。但在顧頡剛看來,魯迅只是小說家,學術非其所長[58],且為人苛刻,是以對魯迅其人其文缺少尊敬,甚至有所鄙棄,[59]不免難免在言行中吐露出超出于魯迅之上的姿勢,如許即便他不與胡適、陳西瀅等人過從甚密,也難以博得魯迅的好感。此外,在廈門年夜學時代,顧頡剛感觸感染到魯迅的敵意,為此深感委屈。魯迅對顧頡剛的存在頗為敏感,顧頡剛對魯迅的一言一行也極為在意。在1926年9月4日日誌中云:“魯迅師長教師到校。” [60]原文在此六字上特地加粗,可見其器重水平。兩人的沖突,究其原由,過于敏感、意氣用事的成分家多,宗派情感亦有之,令人深感遺憾。
除以上幾則補記外,顧頡剛對李石曾的評價,也能提醒此中的題目。如前文所述,在致陳則光信中,顧氏“舍本逐末”,用較長篇幅先容法德日派魁首李石曾其人其事,一改公然性文本之謹嚴立場,枚舉李氏之各種詭計與罪惡,在人格上對其予以鼎力掊擊和周全否認,立場之決盡,言辭之劇烈,在顧頡剛的文字中頗為罕有。顧氏就讀北年夜時代曾聽李石曾講解的生物學課 [6小樹屋1], 在早年的日誌中說起李氏,每以“師長教師”稱之。兩人在20世紀20年月來往較多,顧頡剛對李石曾的某些做法雖不認同 [62],但仍待之以師禮。后來對李氏的印象日漸欠安,1926年3月19日日誌中說:“報載府中擬命令捕徐謙、李年夜釗、易培基、李煜瀛(即李石曾——引者按)、顧孟余等。段氏固非命令之人,但徐氏輩其實鬧得太兇猛了。我對于這種人,和段氏一樣地感恩戴德” [63],但一直沒有發生和魯迅一樣的劇烈沖突。但是,新中國成立后,顧頡剛對分開年夜陸的李石曾每出惡言,甚至不吝踵事增華,惹是生非,揭穿一些并不存在的“現實”,如向友人講述程硯秋為李石曾攜故宮所盜寶貝出洋得逞事,遭陳叔通質疑 [64];致陳則光信中揭穿李石曾占有外甥焦菊隱的老婆林某之事,亦不失實。李石曾和林某成婚,是在焦林兩人離婚之后,且兩人情感原有裂縫。李林兩人成婚時,焦氏亦已另娶。所謂“占為己妻”如此,純屬化為烏有。顧頡剛對李石曾,怨毒之意顯明,即使與其一向秉承的公平客不雅的史家態度相違反,也在所不吝。一些“現實”,若非客觀的決心假造,就是將若干道聽途說之信息以想象相連綴。個中啟事,令人隱晦。1973年7月的一篇補記中說:
李石曾、易培基礎是公民黨中壞分子,專搞偷盜攘奪任務,西山一帶之廟產及此后故宮盜寶案可知也。慕愚否決其人,本是公道行動,而李、易嗾其翅膀傅啟學等進犯之,此屈原所以行吟于澤畔也。不雅女高師案,楊蔭榆雖改職進教部,而繼其任者乃易培基,魯迅師長教師詆楊不遺余力,顧于易之繼任乃默無一言,能謂之熟悉長短乎!一九七三年七月記。 [65]
落腳點仍在于評價魯迅,但似乎對李石曾等人仇恨更深,非難也更為激烈。顧氏此舉,除與李石曾的小我恩仇外,能否有借批評“公民黨中壞分子”以彰顯自家的對的態度,以及在特定的汗青語境中,未便對魯迅惡語相向,于是將仇恨轉移至李石曾身上,不得而知。
從1973至1976年,顧頡剛在舊日誌的字里行間增添了多篇補記,年夜都與昔年的人事糾葛相干,而觸及與魯迅之恩仇者為最,連綴起來,可以看出顧頡剛對魯迅、對和魯迅沖突的完全立場。補記中的措辭雖不及平易近國時代嚴格,甚至可以或許反躬自問,停止檢查,但在歷次活動中自願公然表達懊悔與伏罪之余,心坎的苦楚和不甘,仍呼之欲出。活動帶來的創傷和膽怯,能夠加深對魯迅的仇恨,但是言辭又務須抑制,防止因言獲罪,以求自保。顧頡剛的補記顯明以別人為擬想讀者和寫尷尬刁難象,對后世的評價也頗為在意,表現出激烈的嚴重感。于是,在顧頡剛的昔年日誌和日后補記之間,在作為私家文本的日誌和接收《魯迅選集》注釋者的拜訪及通訊之間,構成奧妙的話語裂縫,此中包含著汗青的明與暗、思惟的顯與隱、文本的表與里之間的宏大張力。
1978年6月12日,郭沫若去世。顧頡剛在四天后的日誌中說:“他(指郭沫若——引者按)愛才,魯迅好獨霸,此兩人最基礎分歧處。” [66]這是顧氏日誌中最后一次對魯迅做出評價。可見,顧頡剛對魯迅,終極也未能放心。
綜上可知,新中國成立后顧頡剛對魯迅的評價與言說,隨時期語境和本身際遇的變更而不竭調劑,不只折射出顧氏后半生的坎坷命運和復雜心態,還成為在汗青與時期的重壓之下,一個常識分子的心坎牴觸與糾結的真正的浮現。這使得顧頡剛對《魯迅選集》注釋的介入,不只成為魯迅著作注釋史甚至魯迅研討史上的一個較為奇特的個案,並且還可以或許為考核20世紀后半期中國年夜陸常識分子的心態史供給一些有價值的參考。
參考文獻:
[1]這部《魯迅選集》從1956年出書第1卷,至1958年10卷所有的出書,是以按通例稱為“1958年版”。
[2]榮太之:《〈魯迅選集〉的注釋出書及其他》,《魯迅研討靜態》1981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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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仰晨:《略談新版〈魯迅選集〉的編纂出書》,《出書任務》1984年第1期。
[6]學術界有關魯迅與顧頡剛恩仇的研討結果浩繁,重要有趙冰波:《魯迅與顧頡剛反目之我見》,《河南教導學院學報》(哲學社會迷信版)1999年第1期;桑兵:《廈門年夜學國粹院風浪——魯迅與古代評論派沖突的余波》,《近代史研討》2000年第5期;汪毅夫:《北京年夜學學人與廈門年夜學國粹研討院——兼談魯迅在廈門的若干史實》,《魯迅研討月刊》2002年第3期;[英]卜樹德著、黃喬生譯:《改變中的魯迅:廈門與廣州》,《魯迅研討月刊》2002年第3期;汪毅夫:《廈門年夜學國粹研討院的幾個史實》,《魯迅研討月刊》2003年第12期;孫玉祥:《魯迅為什么苛刻顧頡剛》,《百年潮》2004年第4期;包紅英、徐文海:《魯迅與顧頡剛》,《遼寧年夜學學報》(哲學社會迷信版)2003年第6期;盧毅:《魯迅與顧頡剛不睦緣由新探》,《晉陽學刊》2007年第2期;符杰祥:《揭開魯迅與顧頡剛反目之謎的新線索》,《粵海風》2009年第5期;李有智:《魯迅和顧頡剛的是與非》,《中華唸書報》2011年7月13日第03版;傅國涌:《魯迅與顧頡剛究竟有什么過節?》,《文史參考》2011年第18期;邱煥星:《魯迅與顧頡剛關系重探》,《文學評論》2012年第3期;施曉燕:《顧頡剛與魯迅反目始末》(上),《上海魯迅研討》2012年夏之卷;施曉燕:《顧頡剛與魯迅反目始末》(下),《上海魯迅研討》2012年秋之卷;陳元勝:《魯迅到廈年夜與林語堂、沈兼士、顧頡剛史料辯證》,《上海魯迅研討》2012年冬之卷;張京華:《顧頡剛如是說: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底本事務》,《中華唸書報》2013年3月13日第13版;邱煥星:《“黨同伐異”:廈門魯迅與公民反動》,《文藝研討》2020年第1期等;在研討視角和方式上各有著重,紛歧而足。此中,施曉燕的論文援用史料最多,闡述史實也最詳。桑兵和邱煥星的論文則分辨將魯迅與顧頡剛之間牴觸的考核,由私家恩仇上升到學術史和政治史的高度,對題目的闡釋有顯明的拓展和深化。而迄今為止該範疇研討的集年夜成者是王富仁師長教師的遺作《魯迅與顧頡剛》,北京:商務印書館,2018年。
[7]魯迅:《魯迅選集》第2卷,北京:國民文學出書社,1956年,第464頁。
[8]魯迅:《故事新編》(征求看法本),北京:國民文學出書社,1977年,第51—52頁。
[9]唐德剛譯注:《胡可口述自傳》,上海:華東師范年夜學出書社,1993年,第94—98頁。
[10]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7卷(1951—1955),臺北:聯經出書工作股份無限公司,2007年,第252、260頁。
[11]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8卷(1956—1959),臺北:聯經出書工作股份無限公司,2007年,第32頁。
[12]以上準繩由馮雪峰斷定,拜見王士菁:《一個忘我的無私的人——留念雪峰同道》,《新文學史料》1981年第2期。
[13]魯迅:《華蓋集》(征求看法本),北京:國民文學出書社,1976年,扉頁。
[14]魯迅:《華蓋集續編》(征求看法本),北京:國民文學出書社,1977年,扉頁。
[15]魯迅:《罷了集》(征求看法本),北京:國民文學出書社,1976年,扉頁。
[16]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1卷(1968—1980),臺北:聯經出書工作股份無限公司,2007年,第352、353頁。
[17]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1卷(1968—1980),第358頁。
[18]陳則光20世紀40年月就讀于中心年夜學,曾修讀顧頡剛“史記研討”課。《顧頡剛日誌》載陳則光該課程試卷的評分為甲等,拜見《顧頡剛日誌》第5卷(1943—1946),臺北:聯經出書工作股份無限公司,2007年,第50頁。
[19]顧頡剛:《致中山年夜學中文系七四級同窗》,《顧頡剛手札集》第3卷,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532頁。對方來信未見表露,從顧氏復信看,對方共提出三個題目,第一個觸及顧頡剛在中年夜的經過的事況,獲得扼要答覆,第二、三個觸及與魯迅的關系,顧頡剛復信中說:“因我與魯迅在中年夜并沒有同事(我玄月份由浙江返穗教書時,魯迅已回到上海),所以無法答覆,特道歉意。”
[20]陳則光來信未見表露,顧頡剛復信中說:“你所問的是魯和我在一九二六至一九二七年中事,我還來不及作答。”從中可略知來信內在的事務。拜見顧頡剛:《致陳則光》,《顧頡剛手札集》第3卷,第527頁。
[21]顧頡剛:《致陳則光》,《顧頡剛手札集》第3卷,第522頁。
[22]顧頡剛:《致陳則光》,《顧頡剛手札集》第3卷,第526頁。
[23]顧頡剛:《致陳則光》,《顧頡剛手札集》第3卷,第523—527頁。顧頡剛對李石曾的先容,情感顏色過于激烈,不盡不實之處甚多,后文將加以具體闡述。
[24]顧頡剛:《致陳則光》,《顧頡剛手札集》第3卷,第527頁。
[25]顧頡剛:《致陳則光》,《顧頡剛手札集》第3卷,第527頁。
[26]該信未署時光,《顧頡剛手札集》標注為“1975年3、4月間”。拜見《顧頡剛手札集》第3卷,第528頁。
[27]顧頡剛:《致陳則光》,《顧頡剛手札集》第3卷,第529—530頁。
[28]陳則光:《陳則光答書》,《顧頡剛手札集》第3卷,第530—531頁。
[29]陳則光:《陳則光答書》,《顧頡剛手札集》第3卷,第530頁。
[30]陳則光:《陳則光答書》,《顧頡剛手札集》第3卷,第531頁。
[31]魯迅:《華蓋集續編》(征求看法本),北京:國民文學出書社,1977年,第230頁。注釋中引述的顧頡剛日誌,當抄自手稿,與聯經出書工作股份無限公司出書的《顧頡剛日誌》文字雷同,標點有異。
[32]顧頡剛:《致陳則光》,《顧頡剛手札集》第3卷,第528頁。
[33]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7卷(1951—1955),第667頁。
[34]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1卷(1968—1980),第551頁。
[35]顧頡剛在1929年5月26日日誌中記錄:“本日到孔德,竟與魯迅撞見,不巧甚。”拜見《顧頡剛日誌》第2卷(1927—1932),臺北:聯經出書工作股份無限公司,2007年,第286頁。魯迅日誌中對此未予記載,而在統一天致許廣平信中說:“途次往孔德黌舍,往看舊書,遇錢玄同,惡其嚕蘇,給碰了一個釘子,遂逡巡避往;少頃,則顧頡剛扣門而進,見我即遲疑不前,眼光如鼠,終即加入,狀極好笑也。”拜見魯迅:《290526 致許廣平》,《魯迅選集》第12卷,北京:國民文學出書社,2005年,第175頁。
[36]魯迅往世后,北平文明界著名人士及提高集團結合倡議舉辦悲悼魯迅師長教師年夜會,倡議人除許壽裳、曹靖華外,還有顧頡剛、梁實秋、沈從文。拜見《梁實秋、顧頡剛倡議留念魯迅》,《魯迅研討月刊》1994年第4期。
[37]除前引1952年日誌外,顧頡剛在1956年10月19日日誌中記錄:“到政協會堂,餐與加入魯迅師長教師去世二十周年事念年夜會。”拜見《顧頡剛日誌》第8卷(1956—1959),第134頁。
[38]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9卷(1960—1963),臺北:聯經出書工作股份無限公司,2007年,第616頁。
[39]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0卷(1964—1967),臺北:聯經出書工作股份無限公司,2007年,第398頁。
[40]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0卷(1964—1967),第524頁。
[41]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0卷(1964—1967),第535頁。
[42]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0卷(1964—1967),第801頁。
[43]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1卷(1968—1980),第67頁。
[44]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1卷(1968—1980),第171—172頁。
[45]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0卷(1964—1967),第615頁。
[46]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0卷(1964—1967),第643頁。
[47]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0卷(1964—1967),第656頁。
[48]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1卷(1968—1980),第133頁。
[49]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1卷(1968—1980),第134頁。
[50]顧潮:《媒介》,《顧頡剛日誌》第1卷(1913—1926),臺北:聯經出書工作股份無限公司,2007年,第117—118頁。
[51]顧潮:《媒介》,《顧頡剛日誌》第1卷(1913—1926),第120頁。
[52]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卷(1913—1926),第446頁。
[53]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卷(1913—1926),第836頁。
[54]顧頡剛: 《顧頡剛日誌》第1卷(1913—1926),第784頁。
[55]顧頡剛: 《顧頡剛日誌》第1卷(1913—1926),第784頁。
[56]顧頡剛在1926年9月2日日誌中記錄:“本日領得八月份薪二百四十元。”并在此條下補記“見此條,知我在廈年夜之名義雖改而薪水固未加矣。七五年三月,頡剛記。”拜見《顧頡剛日誌》第1卷(1913—1926),第787頁。
[57]魯迅在1926年7月28日日誌中記錄:“收廈門年夜學薪水四百,盤纏百。” 拜見《魯迅選集》第15卷,北京:國民文學出書社:2005年,第630頁。
[58]顧頡剛在1927年3月1日日誌中說:“我不說廢話,他無可進犯。且相形之下,他以廢話倡導迷信者天然見絀。……我性長于研討,他性長于創作,各適其適,不相遇問罷了,何須妒我忌我!”拜見《顧頡剛日誌》第2卷(1927—1932),第22頁。顧氏的上述態度,也是他認定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剽竊鹽谷溫著作的緣由之一。對這一題目當有專文切磋,此不贅言。
[59]顧頡剛在1926年1月17日日誌中說:“予近日對于魯迅、啟明二人甚生反感,以其對人之抉剔詬碎,不啻村婦之罵也。今夜《語絲》宴會,予亦不往。”拜見《顧頡剛日誌》第1卷(1913—1926),第710頁。
[60]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卷(1913—1926),第788頁。
[61]顧潮編著:《顧頡剛年譜》,北京:中國社會迷信出書社,1993年,第43頁。
[62]顧頡剛在1924年11月6日日誌中說:“清室宣統帝于昨日自願出宮,往帝號,此事系石曾師長教師向當局提出者。所遺下之物件,擬組織委員會清算保留之。此事手腕太辣,予心甚不忍。閉會之際,世人稱快,予獨凄然。但我亦知作事非這般不成,我非作事之材于此益可證實。”拜見《顧頡剛日誌》第1卷(1913—1926),第550頁。
[63]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卷(1913—1926),第728頁。
[64]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8卷(1956—1959),第428頁。
[65]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卷(1913—1926),第659頁。
[66]顧頡剛:《顧頡剛日誌》第11卷(1968—1980),第561頁。
(本文系天津市“十三五”哲學社會迷信研討計劃項目“天津魯迅研討史”(TJZW16-007)的階段性結果。)